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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5年艺考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考试说明

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简章

一、准考证打印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资格、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登录网站自行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使用期间不得自行涂改或书写。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专业省级统考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1.携带参考资料,手机、手表、智能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蓝牙耳机等具有发送、接收、拍摄、录音或计时等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2.美术与设计类考试时携带有图案或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进入考场。

3.将考试材料、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4.面试时透露个人及家庭成员身份、就读学校信息,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或不按照考试要求参加考试等行为。

5.衣着或必要自带物品等显示个人或培训机构等信息、标记。

6.拍录、传播试(答)卷以及考试场所、考试情况等涉考敏感信息。

(二)考生参加笔试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参加面试科目考试,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前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晚于规定考试时间到达候考区或已按规定考试时间到达候考区而未按提示要求进行检录的,按弃考处理,取消该科目面试资格。

三、考试说明

(一)美术与设计类

1.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速写(综合能力)、色彩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色彩100分。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素描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

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为八开用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分钟。

(2)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考试形式:

①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②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为八开用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水彩(考生自备)。

考生可根据使用材料,选择携带轻便无线的充电式或干电池式吹风机(请提前将电充满或准备好电池,考试现场不提供充电设施),用于吹(烘)干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

(3)色彩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图案。

考试形式:

①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写生;

②根据文字描述进行默写;

③根据黑白图片画彩色绘画;

④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为八开用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考生自备)。

考生须携带轻便无线的充电式或干电池式吹风机(请提前将电充满或准备好电池,考试现场不提供充电设施),用于吹(烘)干试卷。

考试时间:180分钟

3.考试要求

(1)素描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

考试要求:

①形象鲜明,构图完整,比例准确,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

②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③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体积与空间表现准确;

④形象生动,富于艺术表现力。

(2)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美术史素养、美术鉴赏能力、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和艺术想象能力。

考试要求:

①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

②美术史知识点把握清晰,理解准确,艺术和人文素养扎实;

③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生动,技法表现得当;

④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3)色彩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考试要求:

①构图严谨,造型完整;

②色调和谐,色彩丰富,色彩关系合理;

③塑造充分,用笔生动,技法运用得当;

④富于艺术表现力。

4.考试流程

考生可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熟悉考点考场安排。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于开考前15分钟发放试卷,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题。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条形码。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员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并在指定地点休息,待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考试用具等按要求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考场附近逗留。

5.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考生只可携带黑色水笔或圆珠笔、铅笔、炭笔、削笔刀、画笔、颜料、普通橡皮、画板、画架、小板凳、洗笔桶、调色盒(纸)、画具箱、充电式或干电池式吹风机等必需的考试用具。

不得携带任何照相设备、录放设备、各类定画液、九宫格、尺规、草稿纸、修改液、修正带、电动橡皮擦、参考资料、充电宝等物品进入考点。

考生不得篡改、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栏上的相关信息,不得在试卷作答区域以外作答,不得污染、损坏试题、试卷,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试卷进行吹(烘)干,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交卷,并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在参加涉及设色科目的考试时,须携带轻便无线的充电式或干电池式吹风机(提前将电充满或准备好电池)用于吹(烘)干试卷,避免在规定时间交卷时,因试卷未干造成试卷粘黏从而影响得分。

(4)具体考试时段安排如下:

2024年11月30日9:00—12:00   素描

2024年11月30日14:30—16:30  速写(综合能力)

2024年12月1日9:00—12:00   色彩

标签: 艺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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