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出炉,一起来看志愿填报与录取政策。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1小批,以及专科批次中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各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2小批,以及专科批次中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各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2小批和专科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各设置一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1小批不设置征求志愿。考生填报专科批次志愿以及专科批次征求志愿时,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或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
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可根据已取得的专业(方向)合格成绩,填报相应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高校的志愿;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专业成绩只适用于相关校考合格的高校;参加戏曲类省际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关高校戏曲类专业志愿,其专业成绩只适用于相应专业或剧种(方向)。
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同批次体育类、定向培养军士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以及书法类6类专业,只能选择其中1类填报;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与音乐教育2个方向可以兼报;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可以兼报。
录取政策
根据专业考试方式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投档办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各招生高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报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并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一)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具体为: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方向或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根据其报考的院校专业组所属方向,分别计算投档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5+(专业分÷专业满分)×0.5]×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二)使用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使用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相关志愿且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合格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院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学校考试招生办法中向社会公布。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含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核准后按规定公示。
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标签: 艺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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