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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州中考中招政策(全文)

六、志愿与录取

按照录取顺序,分为“3+4”中本贯通批、提前批、第一批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供需第一批(普高)、第二批五年制高职、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供需第二批等7个批次。

(一)“3+4”中本贯通批

设2个梯度志愿,按照志愿在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的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需为良以上(含良)。

(二)提前批

1.志愿设置

设2个梯度志愿,可填报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的航空班、鸿志班、体育艺术特色班、侨港澳台生班、民族专项、日德法俄西语班等。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与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可以兼报。

报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体育、艺术类特色班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填报该校志愿,普高(含综合高中班)特色班志愿代码单设。

报考五年制高职学校需面试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学校举行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填报该校相关专业志愿。

2.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艺术类: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以上(含良)且专业考试合格,根据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报省教育厅批准后适当降分。

(2)非艺术类: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以上(含良),其他条件按第二批五年制高职非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执行。

3.普高(含综合高中班)的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办法

(1)公办普高(含综合高中班)美术特色班录取办法:组织专业入围测试,按学校招生计划人数1:2确定专业入围名单(入围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入围后按中考成绩,在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高招生条件一致。

(2)公办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体育、音乐特色班录取办法:在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上制定中考成绩和专业入围测试成绩的双切线分数,中考成绩、专业入围测试成绩均达标的考生,分专业项目按照专业入围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入围测试成绩同分的,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高招生条件一致。

(3)民办普高的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办法:中考前组织一次性专业入围测试,中考后不得组织专业补测试。按学校招生计划人数1:3确定专业入围名单(入围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并上传福州中招管理系统,入围后按中考成绩,在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等级科目要求。

(三)第一批普高(含综合高中班)

1.志愿设置

(1)设4个梯度志愿,每个梯度志愿设AB两个平行志愿,总共可填报8所学校。即第一志愿设1A、1B两个平行志愿,第二志愿设2A、2B两个平行志愿,第三志愿设3A、3B两个平行志愿,第四志愿设4A、4B两个平行志愿。

(2)报考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填报该校志愿。

(3)定向生、特长生不另设志愿,与统招生志愿同一个代码,必须填报第一志愿1A才有效。

(4)综合高中班具体招生政策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4〕30号)文件实施。

2.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投档方式、要求及录取办法

(1)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投档方式

梯度志愿在各条投档线上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轮转投档,但不低于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分数先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然后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考生是否符合学校的招生条件后投档。

市区投档方式:①市区普高第一条投档线上先投第一志愿1A和1B的统招生(第二、三、四志愿不投档),轮转结束再投1A的定向生。即:投档时,若有学校统招生录取结束,不能马上开始录取1A的定向生,要等所有招生学校在第一志愿1A和1B都轮转结束后,才能开始录取1A的定向生(同一考生先投1A志愿统招生,若未录取,再投1B志愿统招生)。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降到第二条投档线上按志愿顺序继续投档,逐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马上录取第一志愿1A的定向生。未招满的定向生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进行统招生二次录取(定转统)。③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逐10分降投档线进行统招生录取,但不低于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

六县(市)投档方式:①先投统招生,再投第一志愿1A的定向生,即:按志愿顺序轮转投档统招生,逐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马上录取第一志愿1A的定向生。未招满的定向生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进行统招生二次录取(定转统)。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逐10分降投档线进行统招生录取,但不低于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

(2)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投档等级要求

①省一级达标学校: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以上(含良),考查科目全部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成绩均达到C级(含C)以上。

②省二级达标学校: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考查科目全部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等4科,不超过1科D等级。

③省三级达标学校: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考查科目全部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等4科,不超过2科D等级。

④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及综合高中班: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考查科目4科以上(含4科)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等4科,不超过3科D等级。

(3)普高特长生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①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在当年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上制定各校中考成绩和专业技能入围测试成绩的双切线分数,中考成绩、专业技能入围测试成绩均达标的考生,分专业项目按照专业技能入围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技能入围测试成绩同分的,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高招生条件一致。

②体育、艺术特长生(特色班)中的特殊人才录取办法:体育、艺术特长生(特色班)中的特殊人才先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特长生(特色班)投档,若录取,则无需使用特殊人才照顾政策;若在特长生(特色班)投档中未被录取,可使用特殊人才照顾政策,中考成绩最低可降分至当年普高最低控制线的70%录取,无等级科目要求,录取学校和项目应与特殊人才认定结果一致。特殊人才认定办法另文发布。

(四)第二批五年制高职

1.志愿设置

五年制高职(含体育、艺术专业),设4个梯度志愿。凡报考五年制高职学校需面试的专业,考生须参加所报考学校举行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填报该校相关专业志愿,且必须填报该批次第一志愿。

2.五年制高职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五年制高职非体育、艺术类专业:综合素质评定合格,在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上按志愿轮转投档,未满额的学校再降至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招生院校已事先公布最低录取线(不得低于当年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则在学校公布的录取线上择优录取。

(2)五年制高职体育、艺术类专业:综合素质评定和专业考试合格,根据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报省教育厅批准后适当降分。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运动训练等专业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五)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

1.志愿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含体育、艺术中职和技工学校),设4个梯度志愿。凡报考中职学校需面试的专业,考生须参加所报考学校举行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填报该校相关专业志愿,且必须填报该批次第一志愿。

2.中等职业学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在中等职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体育、艺术专业需具备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入围的考生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依学校申请,报市中招办批准后可适当降分。

(六)供需批志愿

1.供需第一批(普高):第一批普高(含综合高中班)录取结束后,市中招办将公布普高及综合高中班(含提前批)的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供需第一批志愿。供需第一批设置3个梯度志愿,在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供需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开始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录取。

2.供需第二批: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束后,市中招办将公布所有招生学校(含普高及综合高中班)的剩余计划,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供需第二批志愿。供需第二批中,“3+4”中本贯通设1个志愿,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五年专和中职学校各设3个梯度志愿。

3.供需批录取办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民办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均根据供需批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同分投档录取办法

1.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中职学校同分考生全部投档录取。

2.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含提前批)同分考生投档办法:优先投政策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下,依次按投档总分、学科总分、数英总分、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投档。

(八)填报志愿与录取注意事项

1.考生在监护人监护下,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志愿填报。除第一批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每个志愿可填报两所学校的代码(平行志愿)外,其他批次每个志愿栏只填写一个学校或专业的代码,以代码为准进行投档录取,代码使用七位阿拉伯数字号码。

2.未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及普高线下生,自行到普高学校(含综合高中班)就读的,将不能建立普高学籍且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3.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至五年专或中职学校的考生,不能建立普高学籍,即使回原籍地就读高中,也不能建立普高学籍。

4.未经跨区域招生批准的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域、跨县域招生。

5.未经高中阶段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建立高中学籍。

6.中招录取通知书加盖福州市中招办录取专用章后生效。

七、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1.凡参加九年级中考完成初中阶段学习任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投档总分不低于260分、学校考查科目三科以上合格的学生,认定为合格初中毕业生;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含中职非遗和紧缺专业),且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一个学期以上的考生也视为合格的初中毕业生(不含中考0分考生)。

2.初中未毕业学生的补考时间为2025年9月20、21日两天;命题、考试、评卷等组织工作由学校负责。

3.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应为考生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实行计算机管理和网上报送,由学校负责审核认定后报送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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