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生的基本条件
1.初中阶段连续三年在市区同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符合市区各类高中报考资格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中,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3〕8号),自2023年春季学期(即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至初中毕业均在市区同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的转学学生,视作初中阶段在同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
2.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浙江省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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