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家长注意,成都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成都高新区筹建于1988年,1991年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6年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创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试点园区,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中国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核心区。
近年来,成都高新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信心、锚定目标,敢字为先、干字当头,以教育强区为统揽,聚焦“三区一高地”建设目标,抓好“五大工程”,先后获评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及全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不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理步骤
1、信息核对
在成都高新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于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对。
在成都高新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4月2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在成都高新区升学。
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回成都高新区就读初中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成都高新区升学的,于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回蓉生信息采集,并携带户口簿、学籍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明于4月21日—25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进行现场审核。
4月21日—25日,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注意: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集体户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工作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成都高新区金熊猫A、B、C类人才子女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登录“金熊猫人才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办理。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成都市产业领军人才子女等申请入学的,于5月12日—16日登录“成都招考(https://online.cdzk.cn/)”进行申请办理。
2、信息公布
6月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30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公布公办区属初中划片范围。
3、组织录取
市直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6月16日—19日,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市直属学校。6月25日,成都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区属公办初中录取:
6月26日,教育体育局发布区属公办初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公告。
第一批次:区属部分初中学校面向全区小学毕业生电脑随机录取。6月26日—28日,教育体育局组织第一批次录取网上报名、开展电脑随机录取。6月28日,在第一批次录取的报名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批次:区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6月29日—7月2日,教育体育局组织区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7月2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对于在成都高新区外就读,需回成都高新区升学的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在成都高新区就读的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因户籍变动,户籍地与就读小学不属于同一片区,小升初时申请到户籍地升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小学毕业生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小学毕业生入学。
4、学生报到
7月10日—11日,学生根据录取初中学校的安排,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民办初中入学办理步骤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简章须经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于4月30日后公布。
1、网上报名
(1)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于6月3日—4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2)符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申请入学的,于6月16日—1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2、组织录取
6月6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区属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民办一贯制学校报名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录取。
6月11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6日,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区属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学位确认
7月3日—4日,被民办初中和区属公办初中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学的,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4、民办初中空余计划录取
(已录取的跳过此项)
7月6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初中空余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7月7日,符合民办初中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1所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初中。7月9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报名民办初中空余计划且被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
5、入学报到
7月10日—11日,学生根据录取初中学校的安排,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三、其他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及《成都高新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成高教文体发〔2022〕16号)相关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成都高新区公办学校,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小一随迁子女学位安置结果于7月3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公布,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办理入学报到。初一学位安置结果于7月2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法定监护人于7月10日—11日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成都高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3月—5月开展入学评估,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落实“一生一案”,为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适宜的义务教育。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集体户子女入学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成都高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成都高新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劳动合同和成都市社保(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中仅一方为成都高新区集体户的,需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满半年)等材料,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
按规定做好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其法定监护人为成都高新区户籍的,可向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购房人子女就学
按照《促进成都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举措》和《成都高新区支持购房人子女就学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办理。
7、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新生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段同一学校(校区),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29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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