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了《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是江苏高考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
江苏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我省负责命题。
考试
(一)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江苏省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包括全国统考科目以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
1. 科目设置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2. 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3.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
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对于选择性考试科目所对应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高考时不得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可参加志愿填报及投档。
4. 考试日程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详见下表)。
5. 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二)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 6 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符合相关高校(专业)的报考要求。
(三)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按有关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评卷
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有关高校要认真做好评卷教师的推荐、资格审核和选聘工作。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严格按照网上评卷的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卷工作任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确定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目评分细则密级的通知》(苏教考函〔2017〕4号),我省普通高考各科目评分细则为国家秘密级秘密,保密期限为5年,知悉范围为各相关学科评卷教师及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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