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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5年高考招生政策公布_志愿填报、录取政策

八、招生计划

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与高校核对后,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 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九、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我省的招生政策。各高校应制定适应我省高考方案的相关录取规则。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家或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或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由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对招生章程进行核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补充说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各高校在报送招生计划的同时,须将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我省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汇总并公布各高校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

十、志愿填报

(一)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

1.本科2批包括本科提前批次[含军队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和本科批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2.专科批次。体育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军士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二)志愿设置

1. 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 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 艺术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2大批次。

(1)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分2个小批依次录取。

第1小批:使用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专科批次包括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和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考生选择其一填报。

(3)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1小批,以及专科批次中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各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2小批,以及专科批次中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各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 各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1小批除外)设置征求志愿,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1小批不设置征求志愿。

(三)志愿填报时间和规则

各批次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信息、各批次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分两个阶段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队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专科批次志愿(含定向培养军士)、体育类专科批次志愿和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各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1小批除外)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四)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志愿。

(五)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执行。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3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等,结合本人高考成绩以及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 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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