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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四)志愿填报

1.时间安排。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

2.填报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的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填报。

3.相关要求。填报志愿时,艺术类考生可兼报除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A段以外的各批次普通类高校(专业),体育类考生可兼报各批次普通类高校(专业)。

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计划类别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普通类按物理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按历史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首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统一按艺术类或体育类编制,考生应按照高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还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填报军事类、公安类院校(专业)等志愿的考生需参加相应的政治考核(考察)、面试、军检(体检)、体能测评等,经相关部门确认合格后才具备投档资格;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乡村振兴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预科、民族班、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等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校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志愿的考生须经过相应测试选拔和资格公示。

4.征集志愿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办法根据录取实际情况另文通知。

(五)投档录取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按照首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体育类不区分首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投档录取。

1.顺序志愿投档办法

普通类依据“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高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经批准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本科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且校考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将考生信息提供给高校,高校依据有关要求、规定录取。

2.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依据“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高校根据生源和计划情况,在正式投档前,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执行计划数,并完成计划调整。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高校执行计划数1:1比例,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1)普通类

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艺术类

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若还相同,再按普通类高考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四川2.png

 

(3)体育类

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体育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根据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比较高考文化成绩,若还相同,则按普通类高考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排序。

3.军队院校军事类专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特殊投档要求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4.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以上三类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5.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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